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是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的职能部门,在省纪委监委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其内设综合室、纪检监察室,主要职责如下:
综 合 室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遵守党纪党规情况;
二、统筹落实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日常监督职责,协调推动完善学校监督体系;
三、统筹落实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关于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任务;
四、负责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推进校园廉洁文化建设;
五、参与学校对干部的考察、考核和评议工作,就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和“一岗双责”履行情况提出意见:
设;
六、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研究,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
七、负责与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的日常联系,组织协调上级检查和校际交流的准备和接待等工作;
八、协助党委实施校内巡察工作;
九、负责组织开展案件内部审理工作;
十、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综合文稿的起草及报送工作;
十一、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印章管理、公文办理、档案管理、会务组织及宣传工作;
十二、负责干部廉政档案和廉洁资料库的建设与管理;
十三、负责学校纪检监察相关制度体系的建设工作;
十四、按照规定受理对反映学校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提出办理意见;
十五、完成学校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 检 监 察 室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遵守党纪党规情况;
二、统筹落实专项工作监督责任,协助推动完善学校监督体系;
三、协同落实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关于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任务;
四、参与学校对干部的考察、考核和评议工作,就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和“一岗双责”履行情况提出意见;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上级授权,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进行处置;
六、按规定受理和处置党组织和党员、监察对象的申诉或者复审申请;
七、参与学校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服务外包、非招标经济洽谈、资产管理等“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工作;
八、按规定处置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参与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九、参与纪检监察相关制度体系的建设工作;
十、完成学校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